大學的校長不是公務員。中國國家公務員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行使國家行政權利,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國家公務員分爲政務和業務兩類。政務類公務員,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組織法進行管理,實行任期制,並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業務類公務員按照國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實行常任制,國家公務員執行憲法,組織法和國家公務員法以及國家公務員條例規定的職責。
成爲公務員,肯定要按照《公務員法》來管理。高校是不以營利爲目的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所以大學的校長不是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