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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戶口遷移證材料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2.53W

畢業生戶口遷移證材料

戶口遷移證辦理需要如下材料:戶口本、身份證、準遷證、遷出證等。且前述的準遷證一般由當事人申請遷入的戶籍登記機關辦理,遷出證由當事人戶籍地登記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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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畢業生戶口遷移辦理如下:

1、領取有學校、用人單位、本人簽名蓋章的三方協議;

2、省教育廳會根據學校上交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辦理報到證;如果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本人申請回源地自主擇業的畢業生應提供書面申請;

3、去到學校戶籍管理處領取戶口卡。

辦理戶口遷移證有哪些不同情況

1、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2、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出地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機關不需發《准予遷入證明》;

3、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4、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機關憑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後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戶口遷回原戶口遷出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機關批准。

大學生戶口遷移要什麼材料

如果是應屆生的話,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與工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三方協議》),交還給學校就業辦。

2、填寫《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表》,在人才中心蓋章後,交給學校就業辦,等待辦理派遣手續。

3、畢業時,在學校領取《畢業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注意需要在報到證還沒下來之前,需要向學校申請派到你落戶所在城市,避免日後再改派報到證。

4、將人事檔案、畢業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交至人才中心辦理聯繫函。

5、領取聯繫函,在市中心辦理上戶手續。

6、在學校辦理派遣回原籍相應手續。

7、在原戶籍所在地中心辦理上戶手續。

8、憑兩證或暫緩就業協議,在學校就業部門辦理改派手續。

9、持新、舊《報到證》和《接收函》、改派手續,在省教育廳蓋章。

10、持新報到證在學校所在地中心辦理新《戶口遷移證》。

11、辦理人事關係和戶口轉移手續,具體請參照非生源落戶辦理流程。

大學生戶口遷移證怎麼辦理

1、領取有學校、用人單位、本人簽名蓋章的三方協議,注意三方均有簽名蓋章的纔有效。

2、省教育廳會根據學校上交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辦理報到證(舊時稱派遣證);如果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本人申請回生源地自主擇業的畢業生應提供書面申請。

3、去到學校戶籍管理處領取戶口卡。有些戶口遷入地的戶口要求遷出地的計劃生育證明。尤其是女生,這個是手續比較複雜,也會因地方差異以及個人差異而有些細節不同。

4、帶齊以上證件就走馬去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了。

畢業生戶口遷移證怎麼辦理

1、帶着身份證、戶口本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口遷移證。

2、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的機關(高校由校派出所)開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須在有效期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

3、戶口遷移證是公民在戶口遷移過程中的重要憑證,因此公民在戶口遷出後要妥善保管好戶口遷移證,不得遺失、塗改以及轉借,若因不慎將戶口遷移證遺失,應立即報告當地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否則,用人單位有權拒絕接收。

4、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最好本人前往,因爲入戶時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記表需要你對其中的項目內容進行確認簽字,現場採集本人人像照片錄入系統,別人代替不了。此環節需攜帶准予遷入證明(遷入地留存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擬入戶居民戶口簿,新立戶的不需要。

畢業生辦理戶口遷移證有哪些情況

1、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

2、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出地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機關不需發《准予遷入證明》。

3、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4、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機關憑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後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戶口遷回原戶口遷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