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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協議書怎麼寫|退定金協議怎麼寫

欄目: 綜合知識 / 發佈於: / 人氣:2.64W
1.訂金協議書怎麼寫

甲方:銷售方 乙方 :購買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退定金協議怎麼寫 訂金協議書怎麼寫

協議很簡單 :經友好協商,平等自願原則下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 甲方銷售 標的物 (位置包裝規格型號數量) 爲甲方所有;

2. 乙方購買甲方的 以上標的物 價格多少

3. 付款方式: 現金或者支票.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付定金?元,餘款於 ?月?日付清.(注: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償)

4. 交接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後提貨,

5. 運輸方式:乙方自行承擔

6. 本協議自甲方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全部責任,雙方協商不成由本市仲裁機構裁決!

7.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 甲方: 乙方:

9. 簽字: 簽字:

10.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11. 合同章或身份證號碼 合同章或身份證號碼

1、明確交房時間及過戶週期;

2、明確雙方違約賠償方式;

3、明確交易稅等相關費用的支付方。

2.買房退定金橫幅怎麼寫

認購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屬於預約與本約之關係,二者合同內容、合同目的、權利義務、違約形態、違約責任形式等存在較大區別,但認購書具備一定條件可以認定爲買賣合同,當事人義務將產生質的變化,由雙方履行磋商義務變更爲出賣人交付房屋、買受人支付價款。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房屋認購書中所約定的購房定金是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如果由於購房者的原因不能簽訂購房合同的,那麼開發商就無需退還定金。因此,購房者在簽訂了房屋認購書後並不是必須得買房,但是如果不買房,那麼購房定金也不會退還。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購房者:購買房屋時最好不要簽訂房屋認購書,而直接簽訂購房合同。因爲簽了認購書,交了購房定金,購房者在簽訂正式合同時便處於被動地位,有些要求會遭到開發商拒絕,使購房者有口難言。而實際上,簽訂認購書,並不是房地產交易過程當中的必經程序,屬雙方自願行爲。如果非要和開發商簽訂認購書不可,也應該在籤認購書時在認購書上寫上以下字樣:“如果雙方在簽訂正式合同時,就合同的具體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不能簽署正式合同,賣方應無條件立即退還定金。”

1、如果買方沒有按照認購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去簽約,屬買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在認購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屬賣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2、如果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正式簽訂合同,則定金在買方履約後,可抵作樓款或收回;雙方履行正式合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適用“不予返還”或者“雙倍返還”。

3、如果雙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項的違約行爲,僅對預售(銷售)契約及補充協議內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約的,賣方應把定金全數返還買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簽約時對認購書中確認的條件,如價格、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而導致簽約未成,視爲違約,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5、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房屋認購書無效的情況,定金必然要返還。如在起訴前開發商還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你們說簽訂的房屋認購書就是無效的。

上文爲您介紹了關於房屋認購書問題中常出現的簽了房屋認購書就必須得買房嗎,以及簽訂認購書後不買房定金可以退嗎的相關內容。

理性上訪,定金陷阱,退還血汗錢。

3.押金退還申請書怎麼寫

公安機關辦事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規定: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有關規定的,或者撤銷案件的,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

決定退還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覈後,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退還保證金決定書》。決定退還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後,應當在解除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同時,通知指定的銀行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並由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名(蓋章)、捺指印。

取保候審保證金由公安機關審覈後,直接退還給你,不用你申請的。

4.怎麼寫關於預付定金的合同

定金合同寫法如下: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

第二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使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 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乙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甲方應付乙方款項。

第五條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___年__月__日

擴展資料:

定金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在訂立主合同時,爲了保證主合同的履行,簽訂從合同約定一方當事人預先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收回或者抵作價款的一種擔保合同。

在定金合同中,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定金合同屬於從合同、要式合同、實踐合同。同時,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罰則的效力。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時或在合同履行前當事人約定一方預先給付對方一定數量的金錢,以保障合同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方式。

定金合同是一種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時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徵。

1、從屬性。定金合同屬於從合同的一種,從屬性質表現爲: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爲前提,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必然無效,而定金合同無效,主合同並不因此無效。

2、實踐性,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爲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

參考資料:定金合同 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