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中國離婚,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居所,我國法院就有管轄權;同時,對於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離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則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轄權。
涉外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明;
2、結婚證;
3、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4、在華居留證明;
5、民事起訴書;
6、授權委託書;
7、書面意見;
8、相關證據材料。
涉外婚姻離婚怎麼起訴?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中國離婚,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只要被告在我國有住所或居所,我國法院就有管轄權;同時,對於被告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離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國境內有住所或居所,則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轄權。
涉外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明;
2、結婚證;
3、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關公證,並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4、在華居留證明;
5、民事起訴書;
6、授權委託書;
7、書面意見;
8、相關證據材料。
涉外婚姻離婚時財產怎麼分割?
涉外離婚適用我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的規定,要根據情況不同適用不同地方的法律,因此財產分割規定也不同。
協議離婚的話,雙方可以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的經常居所地法律或國籍國法律,沒有選擇的話則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的則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再沒有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的法律。而如果是訴訟離婚則比較簡單,直接適用法院地法律。
涉外婚姻結婚手續有什麼?
涉外婚姻登記的手續如下:
1、申請。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爲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老年人涉外婚姻怎麼辦理結婚手續?
涉外婚姻登記的手續如下:
1、申請。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爲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涉外婚姻公證認證的程序是什麼?
外國的法律文書或當事人在外國生成的書面材料(如離婚意見書、授權委託書等)要拿到中國使用,需要先經過文書生成地的公證機關(或者有相同職權的機構或個人)公證,然後再到該國外交部門辦理認證,再送交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之後,才能拿到我國使用。
實務中,港澳臺的涉外婚姻公證較多,分別按以下程序辦理:
1、來自香港的法律文書:需要先委託中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證律師做公證(包括查覈和公證),然後再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後才能寄回國內使用。
2、來自澳門的法律文書:需要先委託中國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公證律師做公證,至於是否需要像香港那樣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轉遞章目前並無明確要求。
3、來自臺灣的法律文書:委託臺灣的律師到臺公證機關公證;公證副本寄交內地公證員協會進行核證,核證後的法律文書即可在內地使用。 該內容由 梅曉東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