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是漢語詞彙,拼音是shòu lǐ,意思是接受訴狀,進行審理。
2、出處
宋 蘇轍《論冬溫無冰札子》:“秀州,倚郭,嘉興縣,人訴災,州縣昏虐,不時受理,臨以鞭撲,使民相驚,自相蹈藉,死者四十餘人。”《元典章·戶部五·民田》:“所在官司,不分可否,輒便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