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足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可通過購買公募基金等方式參與科創板。
2、科創板調整單筆申報數量要求,規則中不再要求必須按100股及其整數倍進行買賣,投資者進行交易時,買賣數量可以有零有整。如果是限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10萬股。如果是市價申報買賣,單筆不能小於200股,不能超過5萬股。
此外,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按照股價所處高低檔位,實施不同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以降低低價股的買賣價差,提升市場流動性。
3、放寬漲跌幅限制。《交易特別規定》指出,對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爲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增發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