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城市房屋拆遷程序的具體規定有:1.拆遷人按規定向有關政府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規劃管理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房屋的地域範圍。2.國家對房屋拆遷實行許可制度。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後,方可實施拆遷。3.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範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佈。
一、政府拆遷租户賠償如何處理
拆遷租賃房屋的,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被拆遷房屋的室內自行裝修裝飾補償金額,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委託評估確定。所以被拆遷人與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裝修裝飾費由被拆遷人支付。
房屋拆遷的程序有:
1、取得建設項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
4、擬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5、開設拆遷資金專用賬户。
6、申領拆遷許可證。
7、發佈拆遷公告
8、拆遷凍結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二、拆遷房子的糾紛怎麼解決
1、可申請行政裁決:經當事人申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依法起訴: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可以直接起訴。
3、強制拆遷:如果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條,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