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分為哪幾種?一起來看看吧!
1、按付款人的不同──銀行匯票、商業匯票。
銀行匯票:是簽發人為銀行,付款人為其他銀行的匯票。
商業匯票:是簽發人為商號或者個人,付款人為其它商號、個人或銀行的匯票。
2、按有無附屬單據──光票匯票、跟單匯票。
光票:匯票本身不附帶貨運單據,銀行匯票多為光票。
跟單匯票:又稱信用匯票、押匯匯票,是需要附帶提單、倉單、保險單、裝箱單、商業發票等單據,才能進行付款的匯票。商業匯票多為跟單匯票。
3、按付款時間──即期匯票、遠期匯票。
即期匯票: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後對方立即付款的匯票,又稱見票或即付匯票。
遠期匯票: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後或特定日期付款的匯票。在遠期匯票中,記載一定的日期為到期日,於到期日付款的,為定期匯票;記載於出票日後一定期間付款的,為計期匯票;記載於見票後一定期間付款的,為注期匯票;將票面金額劃為幾份,並分別指定到期日的,為分期付款匯票。
4、按流通地域──國內匯票、國際匯票。
國內匯票:匯票上的全部當事人均為中國人,且票據上的全部行為都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匯票。
國際匯票:是出口商命令進出口商在指定時間付給一定金額的書面憑證。
知識拓展
匯票(Money Order)是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一,我國的《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它是一種委付證券,基本的法律關係最少有三個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匯票和本票的區別
1、基本當事人不同:本票有兩個基本當事人,即制票人和收款人。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付款方式不同:本票的制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匯票是出票人要求對匯票已承兑的付款人無條件地付款給收款人。
3、名稱的含義不同:本票的英文直譯是“承諾券”,它包含一筆交易的結算。匯票的英文直譯是“匯兑券”,它包含着兩筆交易的結算。
4、承兑等項目不同:本票不需要提示要求承兑、承兑、參加承兑、發出一套。
5、主債務人不同:本票的主債務人是制票人。匯票的主債務人,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後是承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