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
知覺方面的差異:
人們在知覺方面表現出個別類型差異,可以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來劃分。
根據知覺觀察時是主動還是被動的,分爲主動觀察型和被動觀察型。主動觀察型在觀察時不易受環境干擾,能按照自己的目的任務,主動而有計劃地進行觀察,而被動觀察型容易受外界環境的影響。
根據知覺時主客觀所佔比例的大小,分爲知覺客觀型和知覺主觀型。客觀型的人感知事物精密而準確,而主觀型的人對事物的感知帶有情緒色彩,容易加入自己的臆測和虛構,這就改變或歪曲了所知覺的客體形象。
根據觀察知覺的速度和效率,可分爲快速型和精細型。快速型感知迅速,但往往粗枝大葉,觀察感知不深入、不持久;精細型的人觀察深入細緻,但速度慢。
注意力方面的差異 就注意品質而言,人們的注意力可分爲強型的和弱型的兩種,強型的人注意的範圍廣,能較好地集中注意力,且能把精力穩定在某一對象上,同時還能根據任務的要求,主動分配和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弱型的人注意的範圍較窄,注意力極易受外界的影響而分散,同時注意力缺乏明確而穩定的目標,有時會因迷戀某種活動而不能主動地轉移注意力。
根據感知和觀察的方法來分,有知覺描寫型和解釋型兩種。知覺描寫型的人知覺事物的興趣在於事物本身,就事論事,缺乏分析,所以往往抓不住事物的本質。知覺解釋型的人不以觀察事物的現象爲滿足,而是要大膽地探索和解釋事物的原因和結果。
根據知覺時分析和綜合所佔比重,可分爲知覺分析型、知覺綜合型、知覺分析—綜合型。分析型的人具有較強的分析能力,對細節觀察清晰,善於分析感知對象的構成部分,但對整體的把握不夠,往往“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綜合型對現象的觀察富有概括性和整體性,但是細節不夠,分析方面較弱,往往“只見森林,不見樹木”。分析—綜合型兼有上面兩種類型的特點,觀察時既能注意事物的整體,也能把握事物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