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
2、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
3、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
4、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
5、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