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而言之是漢語成語。
2、拼音是yào ér yán zhī,意思是概括地說,簡單地說。
3、成語出處:晉·陸機《五等論》:“且要而言之,五等之君爲己思治,郡縣之長爲利圖物。”
4、成語用法:偏正式;作分句;同總而言之。
5、示例:魯迅《三閒集·“醉眼”中的朦朧》:“要而言之,就因爲先前可以不動筆,現在卻只好來動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