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國數學家許凱在1484年寫成的《算術三篇》中,使用了一些編寫符號,如用D表示加法,用M表示減法.這兩個符號最早出現在德國數學家維德曼寫的《商業速算法》中,他用“+”表示超過,用“—”表示不足.到1514年,荷蘭的赫克首次用“+”表示加法,用“—”表示減法.1544年,德國數學家施蒂費爾在《整數算術》中正式用“+”和“—”表示加減,這兩個符號逐漸被公認爲真正的算術符號,廣泛採用。
2、以符號“×”代表乘是英國數學家奧特雷德首創的.他於1631年出版的《數學之鑰》中引入這種記法.據說是由加法符號+變動而來,因爲乘法運算是從相同數的連加運算髮展而來的.後來,萊布尼茲認爲“×”容易與“X”相混淆,建議用“·”表示乘號,這樣,“·”也得到了承認。
3、除法符號“÷”是英國的瓦里斯最初使用的,後來在英國得到了推廣.除的本意是分,符號“÷”的中間的橫線把上、下兩部分分開,形象地表示了“分”。至此,四則運算符號齊備了,當時還遠未達到被各國普遍採用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