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個責任”,是指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過程中,“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的簡稱。
2、中央並未明確規定“兩個責任”的具體內容,所以,應如何理解“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