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巡迴檢察工作是檢察機關爲了延伸法律監督觸角,走出機關,深入基層、深入羣衆、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受理羣衆申訴,開展法律宣傳等,定期到各鄉鎮村居巡迴辦公的一項便民利民措施。
2、常規巡迴檢察:按期進行。
3、專項巡迴檢察:集中骨幹力量,結合刑罰執行和監管改造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安排,增強監督針對性和實效性。
4、機動巡迴檢察:由各地針對常規巡迴檢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馬槍”式突擊檢察,確保問題得到解決。
5、交叉巡迴檢察:跨市域巡迴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