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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的文學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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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的文學常識

1、范仲淹(989年8月29日-1052年5月20日),字希文,漢族。吳郡吳縣(今江蘇蘇州市)人。北宋時期名臣,傑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

2、幼年喪父,母親改嫁長山朱氏,更名朱說。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進士及第, 授廣德軍司理參軍,迎母歸養,改回本名,歷遷興化縣令、祕閣校理、陳州通判、蘇州知州等職,因秉公直言而屢遭貶斥。

3、康定元年(1040年),與韓琦共任陝西經略安撫招討副使,採取“屯田久守”方針,鞏固西北邊防。慶曆三年(1043年),出任參知政事,發起“慶曆新政”。新政受挫後,貶出京城,歷知邠州、鄧州、杭州、青州。

4、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潁州,扶疾上任,逝世於途中,時年六十四。追贈兵部尚書、楚國公,諡號“文正”,世稱范文正公。

5、一生政績卓著,曉暢軍事,文學成就突出。倡導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思想和仁人志士節操,對後世影響深遠。著作有《範文正公文集》傳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