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是指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總務工作的職能機構,其管理的事務:
1、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2、健全賬務制度,協助會計中心完善學校財務管理;
3、負責校舍、設施的修建、維護工作,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校舍安全;
4、負責組織教學用品,按計劃訂購和發放學生作業本及教師辦公、班級用品,負責購買圖書、資料、教具、儀器、體育器材;
5、負責校產的使用登記、添置和維修,加強財務管理;
6、嚴格執行收費政策,組織學校收入;
7、美化、綠化和淨化校園。負責綠化維護,負責環境衛生責任區的安排,協助政教處管理環境衛生工作,協助政教處;
8、辦好食堂,加強食堂的管理與監督;
9、完成校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