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奴婢,讀音爲nú bì,原指喪失自由、受人奴役的男女,後泛指男女僕人;太監對皇帝、后妃等的自稱。
2、出處:
(1)《史記·汲鄭列傳》:“臣愚以爲陛下得胡人,皆以爲奴婢以賜從軍死事者家。”
(2)《史記·平準書》:“好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蚴!
(3)《明會要·民政三》:“[洪武]二十四,定:役使奴婢,公侯家不過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