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得而兼之,得:得到;兼:兼顧;同時涉及幾種事物,幾個方面,也指同時佔有或具有幾種事物,更側重一個事務的兩個方面。
2、出自《墨子·法儀》:“奚以知天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3、示例:在科學研究方面,基礎科學知識和應用科學知識應該得而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