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想獲得社會工作師證書,首先必須參加相應級別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社會工作師分爲助理社會工作師、中級社會工作師、進階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初級和中級證書透過考試獲得,進階證書透過考試加評審獲得。
2、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分爲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進階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
3、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有效。
4、進階社會工作師考試合格,頒發進階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自頒發之日起,在全國範圍3年內有效;在該證明有效期內,符合進階社會工作師評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參加進階社會工作師評審,透過評審且經公示無異議後,頒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進階社會工作師)》,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