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謂詞語的指代義一般指對文中出現的人稱代詞和指示代詞所替代的對象的理解和確認代詞(包括概括性的詞語和運用了修辭的詞語)的出現.往往是在所指代的事物,人物之後。
2、例如:
桃李(學生)、 汗青(史冊 ) 、杜康(酒)、玉兔(月亮)、巾幗(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