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理,即永恆不變唯真正理。
2、真理亦可分爲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即絕對真理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廣義的道理;相對真理是在特定條件下成立的有侷限性的道理。
3、真理,是最符合實際永恆不變的正確的道理,即客觀事物及其規律。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