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公司對隨身行李有明確的要求:體積不得超過20×45×50釐米,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件數不得超過1件。
2、超過上述限制規定的行李都必須託運。易碎品,或者液體的護膚品或者保養品超過100毫升需要託運。
3、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爲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釐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爲託執行李託運。
4、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託運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票的頭等艙旅客爲40公斤,公務艙旅客爲30公斤,經濟艙旅客爲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