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標點符號的正確用法:
一般佔一個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出現在一行之首。
舉例解釋:
句號:北京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
用於陳述句的末尾。
問號: 他叫什麼名字?
用於疑問句的末尾。
歎號:我太開心了!
用於感嘆句的末尾。
頓號:正方形是四邊相等、四角均爲直角的四邊形。
用於句子內部並列詞語之間的停頓。
分號:語言,人們用來抒情達意;文字,人們用來記言記事。
用於句子內部並列詞語之間的停頓。
冒號:老師說:“虛心使人進步。”
用於稱呼語後邊,表示提起下文。
書名號:《西遊記》是四大名著之一。
書名號被用於引用以音像、圖像、影像、文字等爲介質的出版物或文化載體的標題(書籍名、歌曲名、畫作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