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着作權保護如下:
1、軟件着作權保護的內容是什麼。
軟件着作權本身就是着作權保護的客體之一,而要是細分的話,那麼軟件着作權保護的範圍就應該是計算機軟件。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和有關文檔。計算機程序是指爲了得到某種結果而由計算機執行的一組代碼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動轉化爲代碼化指令的一組符號化指令或符號化語句。
2、軟件着作權保護期是多久。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15條規定,除開發者的身份權外,人的其餘各項權利的保護期爲二十五年,截止於軟件首次發表後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保護期滿前,軟件可以向軟件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續展二十五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五十年。在軟件着作權的保護期內,符合法律規定的繼承活動、使用許可活動和轉讓活動的發生,均不改變該軟件着作權的保護期。
軟件期滿後,除開發者的身份權外,該軟件的其他各項權利即行終止。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軟件的各項權利在保護期之前進入公有領域:擁有該軟件着作權的單位終止而無合法繼承者;擁有該軟件着作權的公民死亡而無合法繼承者。
3、軟件着作權的限制有哪些。
對於着作權人的權利,着作權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着作權人的局部利益與社會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