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義務爲患者診察疾病,有時包括施以簡單的治療。屬於公益行爲,但既沒有法律約束也不受法律保護,中國的法律對此尚屬空缺。
2、義診有別於行醫,行醫是以施展醫術爲職業爲謀生手段以獲取生活資金來源;義診是盡義務無償給人診察治病,且義診不需要很高的醫術和必須的醫生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