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標識符的命名規則如下:
1、 標識符由26個英文字元大小寫(a至z,A至Z)、數字(0至9)、下劃線和美元符號組成。
2、 不能以數字開頭,不能是關鍵字。
3、 嚴格區分大小寫。
4、 標識符的可以爲任意長度。
戶標識符是用戶根據需要自己定義的標識符。一般用來給變量、函數、數組等命名。用戶標識符如果與關鍵字相同,則編譯時會出錯;如果與預定義標識符相同,編譯時不會出錯,但預定義標識符的原意失去了,或會導致結果出錯,因此預定義標識符一般不用來作爲用戶標識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