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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舉報人可以查到嗎

欄目: IT科技 / 發佈於: / 人氣:1.24W

微信沒法查到誰投訴了你,微信投訴,被投訴人是不會知道是誰投訴的。 在微信上投訴,微信官方會進行覈查的。 如果投訴不成立,官方是不予處理的。

在使用微信過程中,遇到一些影響你健康,或者被詐騙。

微信被別人舉報封號了,你是查不到是誰舉報你的,他們也不可能會告訴你是誰舉報,但是你查到微信被封號的原因。別人舉報你的微信。肯定是你違規操作了,例如打廣告,發各種違法的東西。

要運用法律來嚴懲這些人,微信怎麼舉報呢?

如果微信被舉報 ,用戶不會收到提示。 1、微信舉報別人,如果微信系統覈實舉報內容屬實,就會關閉對方的微信登入,需要對方解鎖以後才能登入。 2、賬號鎖定以後,對方會知道是被收到系統提示,說明被舉報,違反了微信用戶協議被關閉,這樣就知道

1.儲存來往記錄截圖。

微信投訴記錄沒法查詢,微信投訴,被投訴人是不會知道是誰投訴的。 在微信上投訴,微信官方會進行覈查的。 如果投訴不成立,官方是不予處理的。 如果投訴成立,被投訴者有可能會被封號。 微信投訴後,是沒有辦法撤銷的。

微信舉報人可以查到嗎

2.開啟微信在搜尋欄搜尋騰訊110。

微信沒法查到誰投訴了你,微信投訴,被投訴人是不會知道是誰投訴的。 在微信上投訴,微信官方會進行覈查的。 如果投訴不成立,官方是不予處理的。 如果投訴成立,被投訴者有可能會被封號。 微信投訴後,是沒有辦法撤銷的。

3.點擊我要舉報。

1、個人是無法查詢到相關記錄的。 2、建議遵守相關法律法律,文明上網聊天,避免被舉報造成的封號等風險。 那麼微信被舉報如何處理??? 操作方法 01首先,我們可以在微信上給微信團隊一直髮消息申訴,成功引起微信團隊的注意之後他就會來找你

微信舉報人可以查到嗎 第2張

4.選擇需要舉報的類型,提供詳細資訊,等待官方回覆。

現在玩微信的人越來越多了,但是有些人可能是不太瞭解微信,所以經常刷屏或者是搖身邊的人,頻繁加陌生人爲好友,或者是被他人惡意舉報等,那麼微信就會被封。這個時候,微信被舉報了,被封了後,要如何解除呢? 解決方法如下: 開啟騰訊客服-產

微信舉報人可以查到嗎 第3張

注意事項:如出現差別請檢查手機微信是否爲對應版本,請大家提高警惕,不要輕易相信網絡資訊。

這是沒辦法的,微信不會泄露舉報者的資訊。 有些人說可以,那都是詐騙,請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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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沒辦法的,微信不會泄露舉報者的資訊。

有些人說可以,那都是詐騙,請不要相信

微信羣被舉報,能不能查出來被誰舉報?

微信羣被舉報瞭然後能不能查出來被誰舉報的你得問問微信的客服人員看看能不能給你提供一下估計你是找不到的

微信被投訴可以查的到被誰投訴嗎

微信被投訴是無法檢視到是什麼人投訴的,微信官方會保護投訴人的利益,不會提供投訴人的情況。

如果被封,你可以自己解封。

微信被封:

1.微信被封是沒有提示的,只有功能的*。

2.如果違規嚴重的話,會*登入。

解封方法:

第一次被封等一天就可以了,第二次被封就要等的時間長一點。

自助解封

進入微信 點擊微信版面下方右下角 “我”選項,點擊進入;

點擊介面中的“設定"選項 ,點擊進入;

點擊介面中的“關於微信”選項,點擊進入;

點擊介面中的'“幫助與反饋”選項,點擊進入;

點擊介面中的 "微信官網”選項,點擊進入;

拉至屏幕最下方,點擊介面中的“自助解除登陸或功能*”選項,點擊進入;

輸入被封微信賬號

輸入驗證手機號碼

輸入驗證碼

獲取手機驗證碼,填入即可。

微信羣被舉報怎麼查舉報人?

微信沒法查到誰舉報了你,微信舉報,被舉報人是不會知道是誰舉報的。 在微信上舉報,微信官方會進行覈查的。 如果舉報不成立,官方是不予處理的。 如果舉報成立,被將報者有可能會被封號。 微信舉報後,是沒有辦法撤銷的。

我用微信舉報了環保問題環保局來查了被舉報者是否能查到是我舉報的

不能。

根據《信訪條例》第二十三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

《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中第二十一條也明確規定“各級承擔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的機構應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加強保密檢查,並積極開展保密宣傳教育”。

如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或者有關情況透露、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的,根據《信訪條例》第四十四條將會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擴展資料:

2006年6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根據《信訪條例》制定並公佈了《環境信訪辦法》。其中:

一、信訪人可以提出以下環境信訪事項:

1.檢舉、揭發違反環境保*律、法規和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環境權益的行爲;

2.對環境保護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

3.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和要求。

對依法應當透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二、各級環境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並區分情況,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

1.信訪人提出屬於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環境信訪事項的,應予以受理,並及時轉送、交辦本部門有關內設機構、單位或下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理,要求其在指定辦理期限內反饋結果,提交辦結報告,並回覆信訪人。對情況重大、緊急的,應當及時提出建議,報請本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決定。

2.對不屬於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理的信訪事項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信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

3.對依法應當透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應當告知信訪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程序向有關機關和單位提出。

4.對信訪人提出的環境信訪事項已經受理並正在辦理中的,信訪人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內再次提出同一環境信訪事項的,不予受理。

對信訪人提出的環境信訪事項,環境信訪機構能夠當場決定受理的,應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是否受理的,應當自收到環境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但是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或聯繫方式不清而聯繫不上的除外。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收到的環境信訪事項,交由環境信訪工作機構按規定處理。

三、環境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本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應告知信訪人延長理由;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信訪機構交辦的環境信訪事項,接辦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交辦的時限要求辦結,並將辦理結果報告交辦部門和答覆信訪人;情況複雜的,經本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並向交辦部門說明情況,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

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信訪機構認爲交辦的環境信訪事項處理不當的,可以要求原辦理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重新辦理。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信訪條例

百度百科-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

百度百科-環境信訪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