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手機顯示電池已充滿即可斷電(前三次充滿電後可再多充1-2小時)。
手機,屬於移動終端,是可以握在手上的移動電話機。早期因爲個頭較大有大哥大的俗稱,目前已發展至4G時代。1973年4月,美國工程技術員“馬丁·庫帕”發明世界上第一部推向民用的手機,“馬丁·庫帕”從此也被稱爲現代“手機之父”。直至現在,手機成爲人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工具,並像瑞士軍刀一般功能多樣化,並給人們帶來美好的生活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