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在23週歲(含)以上、55週歲(含)以下,在分行管轄地域範圍內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借款人及其經營實體信用良好,經營穩定;
3、相關貸款機構規定的其它條件。
申請所需其他資料如下: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經年檢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
3.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個人在經營實體的分紅證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個月內的存款、國債、基金等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4.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經營實體近期經營狀況的貸款機構結算帳戶明細或完稅憑證等證明資料;
5.抵押房產權屬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有權處分人(包括房產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檔案。
6.貸款採用保證方式的,須提供保證人相關資料;
7.貸款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