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權特徵:
(1)豁免權是職業特權。豁免權是法律賦予辯護律師的專有權利。
(2)豁免權是程序性權利。豁免權只發生在刑事訴訟以及與之相關程序中,辯護律師在執業活動之外的個人行爲以及有關言論不受此特權保護。
(3)豁免權是不可放棄權。豁免權是基於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而產生的,其目的是爲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證實體公正及程序公正,從而實現刑訴法懲罰犯罪,保障人權之根本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