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借貸包括個體網絡借貸(即P2P網絡借貸)和網絡小額貸款。個體網絡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透過互聯網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絡借貸平臺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爲屬於民間借貸範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範。
個體網絡借貸要堅持平臺功能,爲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資訊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個體網絡借貸機構要明確資訊中介性質,主要爲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資訊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
網絡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透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絡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絡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