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
銀行殘缺污損
人民幣兌換辦法》所稱殘缺、污損人民幣是指票面撕裂、損缺,或因自然磨損、侵蝕,外觀、質地受損,顏色變化,圖案不清晰,
防僞特徵受損,不宜再繼續流通使用的人民幣。殘缺、污損人民幣分類:殘缺、污損人民幣分爲普通殘缺、污損人民幣和特殊殘缺、污損人民幣。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標準分“全額”、“半額”兩種情況:1、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全額兌換;2、紙幣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3、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4、兌付額不足一分的,不予兌換;五分按半額兌換的,兌付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