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現比較常用的一種方式是透過刷POS機套現。譬如:銀行審批給了小明一張1萬元人民幣額度的信用卡。小明不想進行消費而是想直接拿到現金,於是就找到開店的朋友透過非真實交易刷POS機消費,交易完成後朋友在線下把錢給小明,這樣信用卡的額度1萬元人民幣就以現金形式提取出來了。
這類現象在生活中已經不少見,且有些地方的商家會在自家門口掛出套現服務的廣告。有些人會因爲一時缺少流動資金,偶爾操作一次套現。而有些人則是利用套現做起了生意,透過虛假交易套現的資金在銀行端顯示是消費,按照正常的預付消費規則,還款日最低還款額還錢即可,未償還的部分產生利息,有人將套現的資金拿去進行再投資,利用時間差,只要獲取的利潤部分超過還款利息及套現手續費,則總體上來講就是有收益的,持卡人最終還是賺錢的,因此不少人也會鋌而走險如此操作。以上操作看上去很美好,可持卡人沒有想過如果投資失敗,不但沒有收益,而且還要揹負信用卡債務,且該種操作從本質上來講就是違法的!
給大家科普兩個關於信用卡套現行爲的刑事犯罪案的定義:第一,持卡人透過非法支取現金的行爲一經發現,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將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第二,違反國家規定,使用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