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貨幣是由銀行提供的信用流通工具。其本身價值遠遠低於其貨幣價值,而且與代用貨幣不同,它與貴金屬完全脫鉤,不再直接代表任何貴金屬。
在20世紀30年代,發生了世界性的經濟危機,引起經濟的恐慌和金融混亂,迫使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先後脫離金本位和銀本位,國家所發行的紙幣不能再兌換金屬貨幣,因此,信用貨幣便應運而生。世界各國幾乎都採用這一貨幣形態。
信用貨幣最顯著的特徵是作爲商品的價值與作爲貨幣的價值是不相同的。
它是不可兌現的,只是一種符號,是透過法律確定其償付債務時必須被接受,即法償貨幣。
信用貨幣是以信用作爲保證,透過一定的信用程序發行、充當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貨幣形式,是貨幣發展中的現代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