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住院時發生的醫療費用,屬於社會醫療保險目錄範圍內,自付的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的,超出部分可報銷70%;
2、參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醫保藥品目錄內藥品所發生的費用,可報銷70%,報銷最高金額不超過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