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在2013年3月27日下發的《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規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所有非標準化債權類投資,並設訂理財產品餘額爲35%的上限,且不得超過銀行上年度總資產的4%,新規定2013年3月2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