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期就是理財產品就是可以申購贖回的日期。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併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