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創板掛牌將分爲“基礎性掛牌條件”和“個性化掛牌條件”。企業在基礎性條件全部符合的前提下,符合任何一項個性化掛牌條件即可。
其中,基礎性條件包括:必須是科技創新型企業,必須是淨資產不低於300萬的股份制公司,符合證券市場對企業的共性化要求,如公司治理規範、股份發行轉讓合法合規等。
在註冊程序上,科創板將提供更簡易的註冊程序,只需滿足:形式審查,即公開擬掛牌公司的資訊,規定時間內無異議即可掛牌;最近12個月內取得推薦機構不低於200萬元投資,而且推薦機構不成爲企業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同時投資鎖定期爲一年。科創板建立了合格投資者制度,主要包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
註冊制是指證券發行申請人依法將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資訊和資料公開,製成法律檔案,送交主管機構審查,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資訊和資料是否履行了資訊披露義務的一種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徵是:
在註冊制下證券發行審覈機構只對註冊檔案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判斷。如果公開方式適當,證券管理機構不得以發行證券價格或其他條件非公平,或發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盡合理等理由而拒絕註冊。註冊制主張事後控制。
註冊制的核心是隻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即使該證券沒有任何投資價值,證券主管機關也無權干涉,因爲自願上當被認爲是投資者不可剝奪的權利。